2007年厦门市中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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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2exam.com整理 2007-4-24 8:07:43 |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二)考试科目
1.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
语文、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题由市广播电台统一播放。政治科实行开卷考试。
各科满分值如下表:
学科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政 治 |
物 理 |
化 学 |
卷面
满分值 |
150 |
150 |
150 |
100 |
100 |
100 |
考试时间:
日期 |
午别 |
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6月22日(星期五) |
上午 |
8:30--10:50 |
语文 |
8:30--8:55为听力考试时间 |
下午 |
15:00--16:30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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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星期六) |
上午 |
8:30—10:3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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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7:00 |
英语 |
15:00—15:25为听力考试时间 |
6月24日(星期日) |
上午 |
8:30—10:00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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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政治 |
升学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成绩计总分;物理、化学、政治按卷面成绩分别折为A、B、C、D四个等级。毕业和升学考试后组织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考试成绩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次,不查卷。
2.会考科目:地理、历史、生物。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地理、历史、生物实行全市统一会考,考试时间:地理、生物学科于课程结束后分别在初一、初二下学期进行,历史学科在初三课程结束后进行。补考由各区各校于6月26日前组织完成。
三科满分分值各为100分,其中地理、生物按初一、初二年的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历史科按初一年占30%,初二年占30%,初三年占40%的比例合成。成绩折成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转学生或借读生(含境外生)的成绩合成办法是:初一年的转借读生,三科成绩计算办法与本市应届生相同;初二年的转借读生,地理、生物学科以当年会考成绩计,历史学科按初二、初三每学年各占50%计;初三年的转借读生,历史学科成绩以当年会考成绩计入,地理、生物的会考成绩不做要求。
3.实验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
4.口语测试科目:英语。
理化生实验考查和英语口语测试的时间安排在4月14日至15日,考务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地理、历史、生物三科会考均合格者(含补考合格)且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考查和英语口语测试均合格者(含补考合格),方可报考普通高中。
(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除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学校或专业外,其余专业原则上不再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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